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 國際青年導演競賽 報名簡章
過去八年所舉辦的國際青年導演競賽,為帶動青年導演的影像創作力,來自世界各國新銳導演的第一、二部劇情長片,不僅讓台灣觀眾驚艷創作者們精彩的敘事功力,更也在其中看到天馬行空的創意。今年台北電影節將持續舉辦,期望能藉由國際間年輕導演的競賽、交流,刺激國內創作者的競爭力;同時讓更多的觀眾也能對國際出色的青年電影創作者有更多的認識。
一、競賽規則 |
1.1 |
報名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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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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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) |
影片須為導演之第一或第二部35釐米/DCP劇情長片。 |
2.) |
影片須為2012年4月1日後完成之作品。 |
3.) |
影片長度須在70分鐘以上。 |
4.) |
須為臺灣首映(臺灣出品影片不在此限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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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|
獎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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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影片:壹名,獎金新臺幣陸拾萬元整,獎座乙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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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團特別獎:壹名,獎金新臺幣參拾萬元整,獎座乙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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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眾票選獎:壹名,獎座乙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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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凡本國得獎者,依法須代扣10﹪的所得稅金。凡外國得獎者,依法須代扣20﹪的所得稅金。 |
1.3 |
受理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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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截止日期:2013年3月20日前,寄送報名所需資料並完成報名手續(以郵戳為憑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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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請先於網站下載報名表,填妥列印後與所需報名資料寄至本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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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參賽片單將於2013年5月下旬公布於影展之專屬網站,並分別通知所有入選參賽者。 |
1.4 |
報名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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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) |
報名表 (請確實、完整填寫及簽名)。 |
2.) |
中英文劇情大綱(中文300字、英文150字)。 |
3.) |
中英文導演的話(中文150字、英文90字)。 |
4.) |
中英文導演簡歷、作品年表及照片(中文200字、英文100字)。 |
5.) |
中英文演職員表。 |
6.) |
影片劇照三張。 |
* 以上參展影片資料請提供電子檔,照片解析度請存300dpi以上,附於報名資料光碟內。 |
7.) |
報名影片DVD乙片。 |
8.) |
海報或其他文宣品(若已製作,請提供成品)。 |
9.) |
預告片Betacam/DVD一支(若已製作,請提供成品)。 |
* 以上報名影片資料恕不退還,影片DVD和相關文字資料將無償提供本會存檔供學術研究使用,未取得影片書面授權,絕不做任何公開放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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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 |
收件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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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電影節(國際青年導演競賽)
地址: 10565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5段99號3樓
電話: +886-2-2528-9580 ext.175 傳真: +886 -2-2528-95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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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入選參展規則 |
2.1 |
參賽影片應以完整版拷貝參賽,臺灣出品參賽影片應完成中英文字幕。非本國參賽影片應完成英文字幕。 |
2.2 |
所有入選參賽影片,本會將邀請影片導演出席影片放映相關活動。對於非本國影片導演,本會將提供住宿及經濟艙來回機票(一部影片限一名額)。 |
2.3 |
參賽者所提供之影片、預告片、劇照及其他影片相關資料,須同意免費授權本會於活動期間使用於電視、網路、其他媒體(影片之使用以三分鐘內為限)以及本會製作之節目手冊、宣傳單、電影節網站或其他宣傳品。 |
2.4 |
入選參賽影片映演拷貝往返台灣運費由本會支付。 |
2.5 |
競賽得獎作品,本會保留在影展期間特別加映(一場)的權利。 |
2.6 |
影片國籍之認定基準,請詳行政院文化部「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及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」 |
2.7 |
(得獎影片之獎座、獎金,均以頒給影片導演本人為主。若影片導演授意將獎座、獎金送(匯)予其他單位或個人(之帳戶),必須由影片導演本人簽署之有效授權書證明,方可授權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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